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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川省银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聘评估机构的询价文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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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国有企业规范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,四川省银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银河化学”)拟选聘一家评估机构对银河化学部分固定资产进行价值评估。现诚邀符合条件的机构参与。

一、评估对象及要求

(1)对象

10万吨双自返项目、3万吨碳化法制备红矾钠产业化工程项目的机器机械设备和构筑物。(详见清单)

(2)要求

出具评估报告的时间:2023年5月31日前。

二、评估机构资格要求

1.依法设立,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;

2.治理结构健全,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;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、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;

3.遵守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、章程以及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的政策规定,严格履行法定职责,近3年内没有违法、违规记录;

4.具有与评估对象相适应的资质条件(如资产评估资格备案、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备案);

5.具有与评估对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和专业特长;

6.与企业负责人无经济利益关系;

7.未向同一经济行为提供审计业务服务;

8.本次不接受联合体,也不允许分包或转包。

三、付款方式及支付时间

1.业主付款方式:银行电汇;

2.业主支付时间:业主收到评估报告和发票的次月支付;

3.付费方式:计件付费。

四、响应资料内容及要求

1.营业执照、证券从业资格备案等资质证明文件(均加盖单位鲜章);

2.报价单(盖单位鲜章);

3.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》或《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》,相关人员签字并盖单位鲜章;

4.近3年内没有违法、违规记录的证明资料;

5.此次评估的项目组成员及其简介;

6.承诺函(对于第二条第3、6、7、9项资格要求的承诺,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)。

要求:响应文件以PDF形式,并加盖公司公章,以文件加密的形式发送给联系人。

五、评选办法

在业主公司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相关专家组成评选小组,根据相关规定,按公正、公开、公平竞争的原则,在符合资格条件的代理机构中,以报价最低者中选。

六、时间及地点安排

选聘时间及地点:2023 年 05月25 日15点在腾讯会议室线上进行选聘。报名中介机构应于 2023 年05 月25日14点前将响应文件提交至联系人,逾期未按规定方式提交者将视为放弃参加。

七、联系人、联系方式及地址

(一)响应文件提交方式

以PDF文件加密的形式发送至联系人,未加密视为弃权。

(二)联系人及联系方式

联  系 人:朱女士

联系电话:15328212901

邮    箱:1026768776@qq.com

地    址:四川省绵阳市安州区雎水镇青云村

附件:部分供参考格式模板

银河化学选聘评估机构

机构名称:

日    期:

法定代表人授权书

四川省银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:

本授权声明:XXX(单位名称),XXX(法定代表人姓名、职务)授权XXX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(被授权人姓名、职务)为我方参加银河化学选聘评估机构的合法代表,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谈判、报价、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。

特此声明。

机构名称:XXX(盖单位公章)

法定代表人(签字或盖章):XXX

职    务:XXX

授权代表签字:XXX

职    务:XXX

日    期:XXX年XXX月XXX日

报价一览表

服务内容报价(人民币:元)

上述报价已含     %的增值税。

中介机构名称:         (盖公章)

日期:     年    月     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