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公开选聘2024年度管理人员的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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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公司2024年度业务需要及组织机构设置,经研究决定,面向社会公开选聘2024年度高中层管理人员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。
一、招聘岗位及名额
序号 | 招聘岗位 | 招聘数量 |
1 | 银河化学公司总经理 | 1名 |
2 | 银河化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| 4名 |
3 | 下属子公司负责人 | 11名 |
4 | 下属运营中心负责人 | 6名 |
5 | 下属子公司副职管理人员 | 8名 |
6 | 下属运营中心副职管理人员 | 6名 |
二、竞聘条件
1.具备相关工作经历和任职资格的外部人员可报名参与竞聘(经资格审查后提供具体招聘职位信息)。报名时须提供履职能力证明材料(包括但不限于:学历证书、任职履历、工作业绩证明等),必要时公司将向原工作单位开展函询调查。
2.公司内部人员报名竞聘应符合以下条件:
(1)所竞聘岗位与现任职务存在晋升的,应满足《关于进一步促进管理人员流动的实施意见(2023年修订稿)》有关年龄、学历和晋升条件规定。
(2)2023年度主要业绩指标完成率低于60%的,不得竞聘晋升职位;主要业绩指标完成率低于50%的,不得竞聘负责人职位。
(3)担任基层管理职务满2年或入职满3年,且具备直接参与公司重大事件、重点项目、重要管理建设工作经验的可放宽报名条件;
(4)受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内的,不能竞聘高于原职级的岗位。
3.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竞聘:
(1)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;
(2)因贪污、贿赂、侵占财产、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,被判处刑罚,执行期满未逾5年;或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;或曾被开除公职、开除党籍的;
(3)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、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、经理,对该公司、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,自该公司、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;
(4)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、责令关闭的公司、企业的法定代表人,并负有个人责任的,自该公司、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;
(5)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的;
(6)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,期限未满的;
(7)受到工作单位停职、撤职、记过等处分,还在影响期或不满一年的;
(8)法律、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。
三、选聘程序
(一)报名和资格审查
竞聘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表,通过资格审查后向公司党务与行政运营中心获取竞聘岗位2024年目标任务。竞聘材料经本人签字后提交至公司党务与行政运营中心。
高层管理岗位,2023年12月29日12:00时前提交报名表,12月31日12:00时前提交竞聘材料。
中层正职岗位,2024年1月1日12:00时前提交报名表,1月3日12:00时前提交竞聘材料。
中层副职岗位,2024年1月5日12:00时前提交报名表,1月7日12:00时前提交竞聘材料。
联系人:陈静雯13808117986,余欣芮17738241528
(二)选聘方式
根据竞聘人竞聘材料,高层管理岗位采用书面评议方式,综合其工作业绩及适岗度等方面进行选聘。中层管理岗位采用书面评议、现场答辩的方式竞聘。
评分重点根据上年度业绩指标完成情况、主要业绩贡献及2024年度目标规划等进行评价,分值比例等详见竞聘材料。
(三)人员聘任
公司综合审议研究后确定拟聘人员,拟聘人员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,公示期满无异议的,按公司有关规定履行聘用程序。非公司人员竞聘成功后,需履行入职程序方可进入聘用程序。
四、其他要求
1.竞聘高层管理岗位的只能报一个竞聘岗位,竞聘中层岗位的最多可以报2个竞聘岗位。
2.竞聘人应按竞聘材料模板规范填写相关数据或内容,应着重讲述各重要领域管理举措、工作计划及管理目标,包括但不限于模板内容。
附:1.竞聘报名表
2.竞聘材料模板
中共四川省银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 四川省银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
2023年12月20日